為確保學生學籍管理工作的有序開展,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及上海電力3377繼續教育3377《學歷教育學生手冊》第十七條規定“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6年內(含休學)未畢業應予退學”♦️。
請2012級及以前的在籍生於2018年9月30日之前聯系學生科,到期未聯系者將作如下處理:2011級及以前的在籍生將於2018年10月初作退學處理;2012級的在籍生將於2019年01月初作退學處理👩🏽⚕️。學生科聯系電話:021-35303589👧🏼。
特此通知🚵!
上海電力3377繼續教育3377
2018年9月12日